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含大河家黄河大桥)PPP项目社会投资人正常公告

2018-03-05 19:25:33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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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含大河家黄河大桥)PPP项目社会投资人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302431616022XQ-20180305-00002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含大河家黄河大桥)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临夏回族自治州财政局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临夏州人民政府以临州府发〔201811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临夏州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临夏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起于临夏县麻尼寺沟乡磨牙村,设枢纽互通立交与在建S34双城至达里加高速公路(K10+000)相接,止于积石山县大河家镇康吊村(规划大河家黄河大桥甘肃界桥头),经大河家黄河大桥设枢纽互通立交与青海省大河家(甘青界)至清水公路相接,路线全长50.715公里。大河家黄河大桥起点与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与青海省大河家至清水高速公路相接。起点里程K51+720,终点里程K52+314.106,桥梁中心桩号K52+060.526,桥梁全长507.16m,起点桥头引道长86.946m

本项目设特大桥、大桥10490.08m/18座,中桥287m/4座。隧道21686.6475m/13座。设置互通式立交4处。全线设置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省界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3处、隧道管理站2处。大河家黄河大桥项目长594.106m,主桥采用(70+120+70m连续钢构,引桥采用2×(4-30m连续箱梁,分离式立交2处。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m

本项目的建设工期安排如下:施工工期4年,计划20184月底全线开工建设,20223月底建成通车。项目总投资为88.62亿元(含大河家黄河大桥)。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临夏至大河家高速公路工程(含大河家黄河大桥)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人,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 2.2.2 款。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设计施工总承包+政府特殊股份”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收费权、公路附属设施经营权等。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 PPP 项目合同(即特许经营协议,下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临夏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同时,中标人可(或联合体中的某成员)作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通风、照明、消防、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绿化、信息管理等全部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为886186(含大河家黄河大桥)万元,由资本金和项目公司融资构成。其中,资本金35447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0%;项目公司融资53171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0%。项目资本金由政府资金和社会投资人资金组成。

2.2.3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临夏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甘肃省级补助资金,出资额为:政府资金173692万元,占资本金的49%;社会投资人资金为180782万元,占资本金的51%,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人自筹。项目公司融资531711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国内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为同期央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出资时间为:项目建设期。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临夏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合作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2.2.4政府在PPP项目中不参与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仅对涉及公共重大安全利益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

2.2.5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未经实施机构同意不得再行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勘察设计服务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 2016年末净资产150亿元人民币以上;

3.1.3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资产负债率要求;

3.1.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35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55亿元人民币;

3.1.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3.1.6对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勘察设计服务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施工能力: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0131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全长1000m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的高速公路桥梁的施工;

(3)20131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座主线单洞长1000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隧道的施工。

勘察设计能力:

(1) 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以及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201311日以来(以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准,下同),累计独立完成80km及以上高速公路土建的勘察设计工作;累计独立完成 80km 及以上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收费、监控、通信、房建工程等)的勘察设计工作;独立完成过一座高速公路特长隧道(3000 米以上)土建的勘察设计工作。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联合体净资产以及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满足本公告第3.1.23.1.4款的要求。

3.2.4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1.13.1.3(除资产负债率要求外)、3.1.5款规定的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要求。

3.2.5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联合体成员中的相对控股方。

3.2.6 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或施工的,必须有满足本公告第3.1.6款要求的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

3.4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3.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6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请投标人于201836日至2018312日,每日00:00分~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任何疑问可以以邮件形式将疑问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进行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469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九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 号)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仅指联合体牵头人牵头单位)、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上述证件及资料。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信息注册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方式登录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sggzyjy.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http://gsggfw.cm/w)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

参加本项目投标将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2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取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形式为: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或银行保函。

如采用银行电汇形式,则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为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夏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6

联 系 人:辛蕰

    话:13909301769

 

招标代理: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澳兰名门B2601

联 系 人:吴冠雄、丁秀莹

    话:0931-8479509-606610

    真:0931-8479509-611

            邮    箱:99124115@qq.com

 

           监督部门:临夏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地址:临夏市团结路113

         电话:0930-622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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