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桑联围西樵段东西堤应急加固工程

2018-03-05 00:00:00   来源:国E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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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桑联围西樵段东西堤应急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樵桑联围西樵段东西堤应急加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樵桑联围西樵段东西堤应急加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海区樵桑联围西樵段。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樵桑联围西樵段东西堤应急加固工程,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包括约5.04公里堤围灌浆及2.775公里巡堤小路建设。樵桑联围西樵段东西堤应急加固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 2018年3月至2018年6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预算价):本项目为樵桑联围西樵段东西堤应急加固工程,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包括约5.04公里堤围灌浆及2.775公里巡堤小路建设。樵桑联围西樵段东西堤应急加固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预算价)为:¥8800105.91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验收质量合格等级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及《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查[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人。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对于招标控制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7月至2017 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有关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任职的声明按要求附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格式自拟,须提交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打印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打印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 31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汇款帐号:718557748571,收款人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款项来源:樵桑联围工程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外窗口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27736 传真电话:0757-86827736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先生、余先生 电话:0757-83160063

传真电话:0757-83160060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7.6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2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必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可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7〕29号)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出席开标会特定人员信息登记表)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和社保证明材料。如提供相关证书的网页打印件,就不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7.6采用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的项目,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除投标保证金凭证外)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投标人应保管好已由交易所人员确认的购买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原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否则招标人将视为“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情形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采用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57-86858011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6、308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余先生

电 话:0757-83160063

传 真:0757-83160060 电子邮件:1211445020@qq.com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