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东盟大道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03-09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左市东盟大道提升工程总承包已由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崇发改投资[2018]  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资金已落实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左市城南区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东盟大道道路全长6700米,红线宽度100米。工程内容包括:东盟大道两侧每边各22.5m宽的人行道及后排绿地景观绿化提升,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景观绿化工程及景观亮化工程、城市绿道等。

总控制价:21576.1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53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23个日历天(已包含场地平整工期)。项目总承包工期预计从 20184月至 2018 8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2.2.1勘察范围:红线范围内构筑物基础的勘察(暂定工程量2500m,单价120/m)。

2.2.2设计范围:东盟大道两侧每边各22.5m宽的人行道及后排绿地景观绿化提升,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景观绿化工程及景观亮化工程、城市绿道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2.3施工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及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其中管线工程仅包括套管预埋敷设施工。

2.2.4施工范围内的施工预算编制。

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道路或园林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要求从20151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设计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设计费 25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园林绿化类工程项目;施工类似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园林绿化类工程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施工业绩在建项目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完工的还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3 9 日至2018 3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授权委托书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递交联合体双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联合体协议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 3 9 日至2018 3 15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4 2 9 30 分,地点为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6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崇左市园林局0771-7965617

12. 联系方式


 

人: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址:  崇左市园区西路棚户区A区综合楼       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                            

人:                                人: 谭玉华                           

    话:0771- 7969875                           话: 0771-2830133                          

    真: /                                       真: /                           

                                 

招标人: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8 3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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