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峡库区湖北省支流(青干河、九畹溪、咤溪河)航道整治工程第Ⅳ标施工
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HBZX-201512JT-053002001
1.招标条件
长江三峡库区湖北省支流(青干河、九畹溪、咤溪河)航道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三峡库区湖北省支流(青干河、九畹溪、咤溪河)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交通 [2010]1439号)批复,所需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秭归县港航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 |
建设规模 |
青干河航道建设里程为18.8km。其中:河口至李家河9.8km按三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代表船型尺度为67.5×10.8×2.8m(长×型宽×设计吃水,下同),航道尺度为3.3×60×35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下同)。李家河至黄金坝9km按四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代表船型尺度为55.5×8.2×2.3m,航道尺度为2.9×50×220m,其中李家河至刘家坡4.4km,刘家坡至黄金坝4.6km。 九畹溪航道建设里程为8.7km。其中:聚集坊至下溪沟1.2km按三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代表船型尺度为65.8%×11.2×2.1m,航道尺度为2.6×50×270m。下溪沟至九畹溪电站7.5km按四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代表船型尺度为45×8.2×1.4m,航道尺度为1.9×50×180m。 咤溪河航道建设里程为9km,按三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代表船型尺度为67.5×10.8×2.8m,航道尺度为3.3×60×270m,其中胜利街水田坝7km。水田坝至袁水桥2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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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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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Ⅳ标:青干河千将坪切咀及清碴、护岸工程,航标艇专用码头1座。 Ⅴ标:九畹溪电站航道疏浚工程CS7-CS12、咤溪河水田坝码头的停泊水域及回旋水域疏浚工程。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划分两个标准段:Ⅳ标、Ⅴ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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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Ⅳ标施工工期16个月; Ⅴ标施工工期1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__/___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16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08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上述材料均为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港航管理局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茅坪镇滨湖路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 编:443600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郑帮林 联 系 人:倪先生
电 话:0717-2883906/2882391 电 话:027-83600666-8061
传 真:0717-2882792 传 真:027-83600777
备注: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IV标
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IV标 |
同时满足: 1、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的营业额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2014、2015、2016年三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IV标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曾成功独立完成2个1000t级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航道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
注:1、证明材料要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彩色扫描件。各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指标,如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指标,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无上述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工程内容或指标,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2、业绩的时间认定:交工验收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之后。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IV标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2016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
注:1.如投标人未提供告知函或未按要求提供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提供的告知函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IV标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
项目经理 |
1 |
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1000t级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航道整治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师及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近5年担任过1个1000t级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航道整治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注:1、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最近半年的(可以截至2018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交(竣)工验收证书,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还应建设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且能反馈出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信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IV标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施工员 |
2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
测量员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测量工作。 |
专职质检员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质检工作。 |
专职安全员 |
1 |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且未经批准不允许更换。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IV标 |
V标 |
|||
1 |
抓斗(或链斗)挖泥船 |
艘 |
1 |
1 |
2 |
钻爆船 |
艘 |
1 |
0 |
注: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标段配备的主要设备并提供有效证书证件,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投入本标段的最低设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