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文曲湖景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正常公告

2018-03-12 16:27:02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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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文曲湖景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302431616022XQ-20180309-000061-1

项目编号:TC1893195

兰州新区文曲湖景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已经由 新经发投资备[2017]717号文批准建设,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兰州市新区职教园区主干道纬十六路北侧,及纬文曲东路东侧,规划路KJ2#路南侧,南临职教园区公交枢纽站。

2、工程规模:项目主要为外围沿街商业建筑及地块内住宅楼、公寓楼,项目包含沿街1-2层商业建筑、一栋高层公寓楼、325层一梯四户住宅、330层一梯二户住宅楼、333层一梯二户住宅楼。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63亩。

二、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

三、项目批复: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兰州新区文曲湖景园二期项目备案的通知。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勘察(初勘、详勘),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服务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5.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本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20151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拟派的本项目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的本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20151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

5.4投标人 2015 01 01 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

5.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5.5.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5.5.2 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单位担任。

    5.5.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5.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5.6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5.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5.8省外企业中标后须办理进甘备案手续。

    5.9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陈,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5.10将本款5.4“投标人2015010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为依据)”修改为“投标人2015010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注:本次招标与业绩要求有关的内容均修改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的要求。

    5.11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获取时间:201803131800201803191800

6.2获取地点:凡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购买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自行下载。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403090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新区纬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

招标人:

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络地址:

兰州新区瑞岭雅苑          

联络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广场写字楼3612              

邮政编码:

730000                    

邮政编码:

730000                     

联系人:

骆乐                     

联系人:

蒲俊杰        段向涛   

联系电话:

0931-8259550             

联系电话:

18919051525      13919168178                       

传真:

                        

传真:

0931-8175200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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