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GSZBDL-WZ-2018001)资格预审公告

2018-03-13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藤县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藤县发展与改革局藤发改规【201716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藤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及业主自筹等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梧州西江综合物流园基础建设工程一期范围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502.4亩,总建筑面积173066㎡。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所高中,1所初中,1所小学,1所幼儿园,1所特殊教育学校及公用市政工程(含道路、挡土墙、给排水、电气、绿化、围墙、学校大门、足球场、运动场、管网)等。

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投资估算为5954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款57545万元,勘察费480万元,设计费1515万元)。

招标编号:GSZBDL-WZ-2018001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交付使用等)为 730 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10日历天。(特别要求:在20195月底前必须完成一所初中和一所高中这两所寄宿制学校建设;凡是使用上级下拨资金的项目必须要按时完成。)

招标范围:藤县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在承包方开展地质勘察钻探时,业主方委托第三方同步取样备份进行检测,并作出结论供参考)、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及设计变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设计内容包括总平、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园林、道路等)、采购(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硬性的配套,所以加压泵房设备,柴油发电机,购置教学、办公、生活服务设备,校园智能化网络,广播系统设备不在本招标范围)、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项目的前期咨询单位(包括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3.2.6上述主要管理人员要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资料。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项目经理近3年内(即查询期限为开具告知函之日前3年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申请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3 13 日至 2018 3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2 30 分至 16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即梧州高中西侧)报名。

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方的专职投标员出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递交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详见附件)及联合体中勘察单位及设计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西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核查(企业资质证书仅要求提供复印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为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8 3 13 日至 2018 3 19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2 30 分至 16 30 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广西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验证并购买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5.3严格执行《藤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藤政办发〔201763号)文件精神,特别提醒第四章第二十三条:为加强对本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的监管,通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对投标报名后未提交投标文件的行为,将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一年内发生一次的,公告一年。公告期内,该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县建设工程投标活动。

5.4 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4 3 日上午 9 30分,地点为广西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即梧州高中西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工程款支付

1)经核实,完成实际合同工程量30%后,开始支付工程款。首次按实际合同价款12%支付,其余按当月实际发生工程量的80%逐月支付。

2)工程完工,并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拨付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计价的80%。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款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计起壹年满后45天内支付(无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即梧州高中西侧)

10.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11. 监督机构

10.1 行业监督主管部门: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4-7298205

10.2其他监督部门:藤县发展和改革局、藤县法制办、藤县监察局、藤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藤县教育局     

  址:藤县藤州镇安泰六街139

联系人:覃定忠                联系电话:0774-729153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

联系人:梁                   联系电话:0771-5709740

 

      人:  藤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3 13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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