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2018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2018-03-14 00:00:00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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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L-JL-2018015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九台区2018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吉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增粮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0%,省级配套10%,县级配套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2018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2.2 工程建设内容:长春市九台区2018年田间工程设计。
2.3 设计范围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含工程测量、预算)及施工、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内容。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2.6 设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
3.3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315日至201803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日期为投标报名期内)、企业近三年2015-2017年类似业绩一项(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外省企业“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404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报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增粮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九台
联系人:张春苗
电  话:0431-82320628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31-8448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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