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艺术学院装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中国东盟艺术学院装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府阅【2017】1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城投集团兴西华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城投集团兴西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人民政府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府阅【2017】1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8020501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凤凰山公园内3栋建筑,其中:7号楼建筑面积为3659平方米,8号楼建筑面积为3072平方米,10号楼建筑面积为3423平方米及周边管网整治等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周边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改造维修工程投资约6000万,待市政府专项批示后组织实施)。成都大学内3栋建筑,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上街1号,其中:综合教学楼D栋建筑面积为8200平方米,第一教学楼建筑面积为6950平方米,第二教学楼建筑面积为9550平方米;外专公寓、学生宿舍、篮球场改造、周边管网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工程建设投资:总投资约14000万元(含凤凰山公园内周边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改造维修内容),其中绿化工程部分投资约1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项目实施
内容:中国东盟艺术学院装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项目实施内容:建筑立面翻新、建筑结构加固、建筑功能布局调整、建筑室内装修、建筑周边环境整治,周边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维修改造。
2.5.1.
勘察(含测量):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测绘(含地形测绘、方格网)、管线探测、地质灾害(评估、设计)、地基处理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基坑变形监测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2.5.2设计: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若需要)、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3施工总承包:除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工程外,投标人应完成中国东盟艺术学院装修改造项目范围内涉及的施工、采购和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勘察资质: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 设计资质: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 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_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勘察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的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勘察资质单位提供);
(2)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的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3)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勘察资质: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 设计资质:
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 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_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勘察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的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勘察资质单位提供);
(2) 设计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的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3)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总投资6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4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4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60分的(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得分的最低分作为联合体得分),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注:外地优秀企业自愿注册到本地参与我市建设的,自迁入之日起给予其2年的市场培育期,在市场培育期内企业参与投标活动接受资格审查时不受信用综合评价的排名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6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03月2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spprec.com/sczw/)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城投集团兴西华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蔡先生
电 话: 028-6881425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新高建设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2栋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8514281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