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关于民权县景观绿化及东区景观河沿线桥梁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8-03-16 17:45: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民权县景观绿化及东区景观河沿线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民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民权县景观绿化及东区景观河沿线桥梁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民建招【2018】013号
  招标编号:商工程【2018】064号
2.3建设地点:商丘市民权县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投资金额:约45329万元
2.6工期要求:
一标段:设计工期计划: 60日历天;
施工工期计划: 365 日历天
二、三标段:采购、施工工期+保修期
 2.7招标内容:民权县道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民权县市政道路路侧地下电力管廊工程项目,民权县民权东区景观河沿线桥梁工程建设项目,民权县公园景观绿化工程工程项目。
2.8招标规模:约45329万元
2.9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拟选定项目的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其将承担本项目设计、工程施工,项目内容包括民权县市政道路绿化及路侧电力排管土建工程、民权县民权东区景观河沿线桥梁工程、民权县公园景观绿化工程等工作。
二标段:本项目(民权县市政道路绿化及路侧电力排管土建工程、民权县民权东区景观河沿线桥梁工程、三个街头公园景观绿化工程)采购、施工及保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标段:本项目(鲲鹏湖风景区)采购、施工及保修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现行设计标准规范,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2.12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1、设计招标控制价为建安费的1.79% ;
2、建安费按后期施工图出具后,经财政评审后的预算造价为基准控制价。
二、三标段:该标段建安费的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一标段: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可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附联合体协议,协议上应约定投标主体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联合体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中体现。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设计资质: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三标段: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人员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工程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签订了劳动合同;
(3)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及项目经理在报名后不得更换。
(4)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在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了社保,具有缴纳社保的证明及相应证书。
二、三标段: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信誉要求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的;
(3)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附入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须在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内有效),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业绩要求
一标段:
(1)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类似工程设计经验,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工程规模1亿元以上或绿化景观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工程业绩:投标人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二、三标段:
投标企业需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已完成或正在建的工程监理业绩(合同金额在5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下午18:00。
4.3、招标文件200元/份(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
4.4、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不超过该项目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5.2.缴纳方式:网上递交
5.3.缴纳时间:2018年3月19日9时至2018年4月10日17时
5.4.获取地址:http://bzj.sqggzy.com:6760/Service/GetBankChildCode.aspx?ID=280E6330-16E4-4188-B0CE-5DADFD22BF1D
提醒:各投标人在公告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号由中信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

会生成一次),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汇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11日上午9:00。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民权县庄周大道东段288号
联 系 人:吕文波
联系电话:0370-8522367
招标代理: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9号南1单元12层、13层。
联 系 人:宗会珍 
联系电话:15093196785 
电子邮箱:hnzjlgs1133@163.com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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