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人民医院室外廊道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03-19 16:25:42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医院门诊楼与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宜猇发改审批【2015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廊道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猇亭区人民医院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建筑规模:本工程为猇亭区人民医院室外廊道,总建筑面积660.33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1米,地上一层钢结构建筑。地上主体为钢结构,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加基础梁,墙体为M5加气混凝土砌块,玻璃墙面、玻璃屋面为钢化夹胶玻璃low-e8+0.76PVB+8

2、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包含:土方挖填、基础混凝土浇筑、地脚螺栓及零星构件安装、钢筋制安、钢构件安装及刷漆、地面墙面装饰、玻璃屋顶及幕墙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或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宜昌市猇亭区人民医院室外廊道安装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证件因年检或办证等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如证件在有效期内,则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则为无效证件,评委不予采信)

4、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原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原件或印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截图)

③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投标人必须具备65及以上的信用分值,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12、投标人须签订《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13、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失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证件如因遗失、年检或办证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能提供原件理由的证明原件,未合理说明理由的证明无效。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考核均以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的原件为准进行考核。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19日至20184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xiaoting.gov.cn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元);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4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相关原件资料及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由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逾期送达的原件资料及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亭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于2018319日在《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xiaoting.gov.cn)《猇亭门户网》(http://www.xiaoting.gov.cn/)。

招标人:宜昌市猇亭区人民医院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38

联系人:夏海洋

联系电话:134698590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西陵二路上海春天大厦262606

联系人:杨莉

联系电话:0717-6775526

 

                                                 时间: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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