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委托,就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安县寺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安县寺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LYZF-2018-10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1.9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新安县寺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规划治理面积10k㎡)实施方案编制、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和相应阶段的勘察工作等全部勘察设计任务;
3.2、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四、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微企业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须具备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5.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以开标日期为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供应商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5.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5.5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6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7供应商相关执(从)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
5.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5.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询价通知书及报名时间、方式: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报名并购买询价通知书。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3月23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九、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
十、采购单位:新安县水保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新安县新城北京路农业大厦三楼
联 系 人:衡先生
电 话:13949266385
十一、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 系 人:秦毅
电 话:0379-60168156
邮 箱:lyzf0379@163.com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