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兴山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8]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山县境内;
2.2设计规模:2018年兴山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全长约517公里,涉及全县8个乡镇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后续服务工作;
2.4工期要求:施工图设计周期15 日历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须上传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上传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公路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4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上传相关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5 类似业绩: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一条20公里及以上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业绩;(须上传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可提供图纸审查合格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内容上传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8时30分至2018年3月26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11日8时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三楼开标厅,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兴山县子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示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三楼开标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
本工程设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媒体:《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香溪大道32号
联 系 人:杨浩
电 话:18727255566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 系 人:卢炫政
电 话:13260569275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