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泸州市纳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纳发改行审【2018】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州市纳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泸州市纳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纳发改行审【2018】1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1023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6亩,总体新建面积约13300平方米,其中:综合业务用房约6300平方米,实验用房约3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共2层)及配套设施约4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地勘、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配合、设计变更等工程建设后续相关服务。
2.4 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河东变电站西北侧。
2.5 勘察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及政府审查部门的审核要求。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勘察设计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专业勘察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2015年以来完成医疗建筑或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达到4000万元以上。
3.2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企业。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3.3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3 月 28 日 8 时 30 分至2018 年 4 月 2 日 18 时 00 分,登陆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4.2 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
4.3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4 月 20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泸州市纳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西路一段41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830-33603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三栋1602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28-8513621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