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东岗配套治安管理用房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正常公告

2018-03-30 17:27:17   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显示公告正文】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东岗配套治安管理用房建设

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1-1262302431616022XQ-20180322-00022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东岗配套治安管理用房建设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81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东岗配套治安管理用房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3工程规模: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东岗配套治安管理用房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5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20平方米,其中,市公安局轨道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面积6762平方米、东岗派出所建筑面积1328平方米、门卫值班室建筑面积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设备安装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工程费概算为3527.68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招标范围

2.5.1勘察部分

1)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及勘察报告、提供成果文件及后续配合;

2)完成本项目资料归档工作及业主交代的其他关联技术工作;

3)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管线调查、建(构)筑物调查(含地下,按需提供)。

2.5.2设计部分

1)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配合、竣工验收配合后续服务。

2)完成本项目的报建报规、资料归档及业主交代的其他关联工作。

3)根据甘建设【20177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工作的通知”,本项目没有超出非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或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投资5千万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和本项目有关主管部门确认本项目不进行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批。

2.6服务期限:

2.6.1勘察部分: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5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8530日。

2.6.2设计部分:计划工期为方案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6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630日。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含)以上相关设计工作经验(以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资格证书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在投标文件勘察部分和设计部分均须体现;设计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含)以上相关设计工作经验(以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及资格证书为准),设计负责人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须提供201711月至20181月的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4投标人自201311日以后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11日以后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业绩证明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依据,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还需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业绩,勘察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勘察项目业绩,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5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度至2016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及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6投标人需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省外企业中标后需按甘建设【20165号文要求进行进甘信息登记;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1833020时至20184420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上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获取地点:

获取方式: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425093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楼第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sggzyjy.cn)、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lzgdjt.com)、甘肃省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31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31-4631105

传真:0931-4631178

电子邮箱:htc@lzgdj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牛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09316110510 010-63348415

传真:0931-8459190

电子邮箱:zyzblzb@163.com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833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