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瓦岗镇、新安店镇、双河镇)

2018-04-02 16:27: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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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

(瓦岗镇、新安店镇、双河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8】024号

一、招标条件

确山县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确山县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瓦岗镇、新安店镇、双河镇)

2.2建设地点:确山县瓦岗镇、新安店镇、双河镇。

2.3建设规模:确山县建设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瓦岗镇建筑面积约768.2平方米和附属工程,新安店镇建筑面积约730平方米和附属工程,双河镇建筑面积约687.3平方米和附属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519.68万元(瓦岗镇175.52万元、新安店镇174.72万元、双河镇169.44 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2017年1月-2017年12月的任意三项社保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项即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社保官网网络查询页,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2017年1月-2017年12月的任意三项社保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项即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社保官网网络查询页,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年以来具有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施工合同原件,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拟派项目部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测量员、标准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授权委托人、六大员需提供2017年1月-2017年12月的任意三项社保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项即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社保官网网络查询页,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计算)。

3.7本次招标实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期间;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对于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标书不予评审。

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络查询打印页)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1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携带: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其2017年1月-2017年12月的任意三项社保证明(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中的任意三项即可,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社保官网网络查询页,注: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携带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证件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盖单位公章的胶装复印件一套,否则拒绝接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注:投标企业提供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提交有关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其中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包括企业详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的企业备案信息的完整网络打印页,所有证件如遇延期办理的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上午12:00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拾万元整(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编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开户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0101001600000210

 联系人:陈女士  0396-2782998

5.3、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最高控制价(拦标价)的85%,投标人如低于风险控制价中标的,须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3倍作为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人的低价中标风险保证金中标后提交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缴纳账号同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同意,全部予以无息退还。(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确山县民政局

联 系 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62206

地    址:确山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81918179/0371-56282228

地    址:郑州市平安大道博学路口北学府广场A座2402室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股

联系电话:0396-2782698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孔主任     联系电话:0396-7019809   1352639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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