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矿区道路恢复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矿区道路恢复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018-513226-54-03-242369】FGQB-00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018-513226-54-03-242369】FGQB-00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80226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矿区道路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集沐乡李家沟,距离木足沟12公里,木足沟南行38公里到金川县城,北行61公里到马尔康。原矿区四级公路三岔口至小二楼9.35km,其中三岔口至红军寨4.3公里,红军寨至降压站2.6km,降压站至两岔河1.55km,两岔河至小二楼0.9km。红军寨至两岔河段道路处于山溪沟中,已被冲毁。矿区道路原有路基宽3.5至4.5米,原有道路局部地段最小回头弯半径4.2米,最大纵坡25%。2)主要工作内容:原有公路恢复工程,恢复后路基宽度4.5m(其中三岔口至降压站5.0米宽),错车道宽度为6.5m,公路修建中涉及到路的降坡、回填、公路挡土墙的新建和修复、山体的修切、水沟开挖、新建钢架桥等。
匡算总金额为956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四川省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矿区道路恢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6质量目标: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15年至今已完成过1个及以上的道路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牵头单位业绩或联合体业绩均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同时为施工负责人),至少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公路工程),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内行政区域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内;
3.1.3本次EPC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1.4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
3.1.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应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3.1.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同时为施工负责人),至少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公路工程),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内行政区域有关行政处罚和投标禁入期内;
3.1.3本次EPC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1.4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
3.1.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应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各投标人仅限选取上述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6 日至2018 年 4月 10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博瑞创意A座9-904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联合体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联合体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4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博瑞创意A座9-904。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坝州金川县广金坝
邮 编: 614012
联 系 人: 肖老师
电 话: 1399041427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2期7栋1606号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28-86722578
传 真: 028-86722578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