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工程第一批项目
工程监理(变更)招标公告
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莒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莒县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工程第一批工程监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莒县国土资源局。
2、资金来源: 自筹。
3、批复编号: 180196。
4、项目建设地点:莒县浮来山街道、店子集街道、桑园镇、库山乡、峤山镇、小店镇、东莞镇、刘官庄镇、招贤镇、洛河镇、阎庄镇。
5、项目建设内容:对莒县60个废弃矿山进行地质环境生态治理修复,消除矿坑及周边环境地质灾害隐患和视觉污染,根据矿坑现状进行相应的整治工程。包括矿坑边坡修筑、矿区整平、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治理区绿化等内容,依据提供的废弃矿山现状图,对项目区内的矿坑进行实地测量和规划设计,根据设计方案组织实施。矿坑治理区约5996亩,项目实施后,通过土地整治可新增耕地约2000亩,通过工矿废弃地复垦可新增指标约263亩。矿坑治理修复完成后产生的指标,由投资单位通过市场化运作处置。
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A标段:莒县浮来山街道、刘官庄镇,共2个乡镇、治理26个矿坑。
B标段:莒县浮来山街道、桑园镇、库山乡、峤山镇、小店镇、东莞镇、店子集街道、招贤镇,共8个乡镇、治理14个矿坑。
C标段:莒县洛河镇、阎庄镇,共2个乡镇、治理20个矿坑。
本次招标一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段。
委托监理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其他所有相关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7.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为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7.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莒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7本次招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8、报名时间及要求: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三证齐全)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部门查询打印的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单位公章(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盖公章)一套,并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9、报名地点: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振兴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200米路北。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招标项目于2018年5月3日15:00时,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0.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2、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莒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莒县振兴东路197号
联 系 人:程学田 电 话:0633-6222375
招标代理: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23号(财富大厦十楼)
邮 编:276500
电 话:0633-7771678
传 真:0633-7771678
联 系 人:白晓林 手 机: 1379343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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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日照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8日 18时16分12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