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项目

2018-04-09 00:00:00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显示公告正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受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宁江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松原市宁江区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合格服务商本项目已由松原市财政局以项目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321]-0029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资金来自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兹邀请合格服务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CCZJSYFGS-2018-19

2.  采购内容:

2.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松原市宁江区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

2.2采购明细: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说明

01

1

松原市宁江区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项目

1项

30天

3.  服务商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3测绘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的服务商须由营业执照上标明的单位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4.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最新版)、相关资质证书等。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 近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849日—2018411日的上午8:30至下午16:00时,到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松原市分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西郭尔罗斯大路33-6号)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  所有响应文件都应附有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00.00元,电汇形式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机构

6.  兹定于201842314(北京时间)在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楼(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开标。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采购仪式。

7.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超出预算的服务商不予接受。

8. 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单位:松原市国土资源局宁江分局

采购地址:松原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8-3155003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438-5029666

    编:13000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