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小凌河(紫荆村灌渠首至北凌拦河坝段)右岸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2018-04-10 19:27:51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162018040103 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小凌河(紫荆村灌渠首至北凌拦河坝段)右岸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州市小凌河(紫荆村灌渠首至北凌拦河坝段)右岸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市小凌河(紫荆村灌渠首至北凌拦河坝段)右岸综合治理工程设计

2.2招标范围:锦州市小凌河(紫荆村灌渠首至北凌拦河坝段)右岸综合治理工程整体用地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现场配合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携带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8-85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20184102018414,每天800 时至 16 :00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万元整,于开标一个工作日前递交到指定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531400分,地

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 2018531400,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市凌河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华信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16-397460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东小楼302

联 系 人: 耿 

   话:18519589103   0416-8092111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期:20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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