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选址意见书编制费用项目

2018-04-11 08:57: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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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管理局的委托,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就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选址意见书编制费用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资质要求且具备设计能力的参加谈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805

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选址意见书编制费用项目

3)采购内容:详见“设计概况及采购内容”

2.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完成并愿意承揽本次采购项目。

3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有效乙级及以上资质;

4)谈判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7)来从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一份;

5)授权委托人应具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

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23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领取地点: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驻市文明路北段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213室   联系电话:2609263  联系人:肖女士

4. 谈判控制价

控制价:600000.00元

5.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42415:00之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性文件递送至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213室,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6. 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交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自带U盘拷取谈判性文件。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7. 现场勘察:自行勘察。

采购人: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管理局

联系人:袁方

电话:18239605678

8.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信息联系

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213   电话:2609263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北段(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3楼)

    9.监督单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62610822

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

                    二○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

工程概况及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选址意见书编制费用项目

项目概况:宿鸭湖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养殖、旅游等多项目综合利用的大型水枢纽利工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城西6公里处,是淮河流域大洪河支流汝河干流控制工程。宿鸭湖水库设计水位57.23米,校核水位58.64米,相应库容16.38亿立方米。

宿鸭湖水库设计死库容为4160万立方米,经过将近六十年的运行,目前死库容仅有326万立方米。为保障水库今后的正常运行,留足适量的死库容,避免淤积侵占兴利库容,同时,为恢复水体自净功能、改善水质,保持一定的水深,需对死库容进行清淤。为了保障防洪、满足兴利的需要,将库区淤积清除,并在水库西岸扩容,从而达到恢复兴利库容、改善水环境的目的。

一、         编制内容:

规划选址论证报告,主要分析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道路、交通以及地质、环境、水文等情况,确定选址方案。
主要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
1)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分析项目是否符合所在城(镇)的城乡规划要求,与城市用地布局的关系;
2)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分析项目与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协调;是否满足环境、生态、水土保持、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安全和综合防灾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其它需要说明和分析的情况等。

二、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规,本次工作的目的是对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水库清淤扩容工程论证报告及规划设计文件的编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工作。

三、编制原则

在驻马店市总体规划、城乡专项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城市性质与城市特点,以国家地方有关法令、法规和标准为依据,进行文件编制工作。

四、相关要求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编制符合规范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规划设计文件,包括为编制报告、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地形地物测量、图件绘制、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勘探、报告的编制、委托专家审查并获得审查意见等工作,以及进行项目文件的报批工作等,最终取得规划部门同意的批复,并承担上述过程的全部费用。

2、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营业执照;

(2) 谈判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有效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3) 谈判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5-2017)从事的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合同不少于一份(复印件装订投标文件内,原件必查)

五、付款方式:待取得规划部门批复后一次性支付。

六、完成时间:本项目方案编制时间为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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