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东白、侯家道片区棚户区勘察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4-17 19:00:59   来源: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宁津县东白、侯家道片区棚户区勘察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津县东白、侯家道片区棚户区勘察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DZNJZC-20180015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控制价

/

地质勘查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经验;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兼投不兼中;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宁津县诚信查询系统中,诚信等级为B级及以上。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单价:45元/米

总价:405000元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津县分中心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未办理注册审核的供应商按信息库认证方式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

供应商必须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津县分中心平台系统报名后在“采购文件领取页面”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的保证金账号。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收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供应商因证件上传不合格、资料不全引起的各种后果,责任自负。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6日9时00分至2018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津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津县境内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0534-5534773

  2.代理机构: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常兴路905号

联 系 人:焦先生 

联系方式:18553460696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dzzfcg.gov.cn)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分中心(http://www.dzzyjy.gov.cn/TPFront)上同时发布。

九、重要说明:

1、供应商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竞争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 诚信入库电话:0534-2223100。注册完成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查验通过后,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津县分中心【首页·会员登录】,按程序规定进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提交磋商保证金等操作。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2、采购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宁津县分中心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宁津县分中心网站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的同时,须提交评审办法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与响应文件电子版独立设置,可放在一个U盘里)。

4、成交供应商须同意其响应文件中由评审专家认定的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内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分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成交供应商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

5、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供应商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因公开报价前无法获取报名名单,需所有供应商自行查询。   

 6、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征询使用的办法(试行)》(宁办发【2015】5号)“5. 招投标工程。所有单位投资项目、货物服务采购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应对供应商(投标人)提出诚信要求,采购人(采购人)应查询供应商(投标人)信用信息,对于诚信等级高的予以优先考虑,诚信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取消报名资格。”                                    

                                   

   发布人: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7日

 

发布人:德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7日 18时13分2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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