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户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及设计招标公告

2018-04-18 08:26:06   来源: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新户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及设计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

项目名称:新户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及设计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8-63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河口区新户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单体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外部场地、道路绿化及配套管线工程,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4000万元,工程勘察及设计费共计人民币180万元,其中勘察费为20万元,设计费为160万元。

招标范围:

勘察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进驻勘察现场,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取芯、试验、测试、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新户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所在地块(新户镇府前街以北、鸿海路以南、府东街以西、新户干渠以东)的规划设计,约5.4公顷。新户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后期服务等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镇政府投资。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新户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勘察费用计划投资约20万元整;

第二标段:新户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设计,设计费计划投资160万元整;

项目地点:新户镇府前街以北、鸿海路以南、府东街以西、新户干渠以东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投报第一标段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报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4、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报第二标段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领衔并主持参与设计全过程。

3、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4、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在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A03室)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复印件二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

5、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7、投标企业所报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7年7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8、网上报名凭证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黄河口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A03室

     人:杜女士

       话:0546-8085536/13255607266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5927   0546-3652391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8日 08时26分0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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