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本溪市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为溪湖区“三供一业”配套设施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溪湖区“三供一业”配套设施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单位:本溪市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3、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
4、投资规模:合同估算额约9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日历日);
6、招标代理机构: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本工程划分3个标段:为改造河东办事处井涌社区,河西办事处柳塘、大堡社区,彩屯办事处华新、华南社区,竖井办事处华阳社区,彩北办事处彩北社区,共计7个社区,158栋楼的供水、供电、供热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一标段为供水设计,合同估算额约30万元;二标段为供电设计,合同估算额约30万元;三标段为供热设计,合同估算额约30万元。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一标段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二标段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且同时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三标段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三个标段项目负责人均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兼投不兼中。
7、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一、二、三标段均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账 号:500 100 675 901 880 003
银行行号:313 225 000 285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2日,每天8:00-17:00时;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7日,每天8:00-17:00时;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网上报名成功确认单(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时(北京时间)。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溪湖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溪湖区东风街道彩北村(原彩北小学)
联系人:张丽新
电话:024-43317518
招标代理机构: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于洁、白兰
电话:024-43880997、15841415877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