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2017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有机肥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18-04-20 17:26: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鄢陵县2017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鄢陵县农业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鄢陵县2017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有机肥采购二次

2.2项目编号:Y2018HZ017

    招标编号:YLZFCG201801005-H

2.3预算金额:

一标段:3460000.00

二标段:2180000.00

2.4采购内容:实施有机施肥面积约8万亩,每亩有机肥50公斤。

一标段:采购有机肥:2500

二标段:采购有机肥:1500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6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后30天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需提供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一年内省级);

3.2 投标人应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5月 11 日 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开标地点: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219(鄢陶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鄢陵创客园院内南楼四楼开标二  室)。

(三)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鄢陵县农业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374-7102556

代理公司: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方式:18339017985

特别提示: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该项目所有澄清、修改、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