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罗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018-04-24 11:50:17   来源: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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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罗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GLJKQ-2018-ZCB-002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罗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经管审复[2018]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苏罗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桥片区

2.3建设规模: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苏罗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设计范围:AK0+000~AK1+126.495、BK0+000~BK2+125,总长度3251.495米,为双向六车道,两侧均布置人行道(人非共板)及辅道,道路红线宽60米。

2.4合同估算价: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25619.09万元

2.5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含测绘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600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100天(日历天)、施工工期 50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8年 6 月至 2020 年2月。

2.6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勘察含测绘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具体包括:

(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绘、地质勘探、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续配套勘察服务全过程】;

2)建设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

3)经批复的建设内容涵盖的施工建设总承包(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3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设计单位和  1 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5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6 本项目设置1个标段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8开标前,投标人须到桂林市永福县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手续(在本项目的公告发布之日后方为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设计单位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24公告发布之时起20184281730,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8424公告发布之时起201842817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缴纳招标文件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打印投标报名成功回执。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3、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投标人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guilin.cn)打印投标报名成功回执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接受投标文件。

5.4 技术资料押金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5231030分,地点为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2号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需要另外携带的原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

8.1勘察费:合同生效,承包人提交勘察纲要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审核确认后,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并经审图公司审核通过后,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支付至实际勘察费总额的80%,剩余20%勘察费待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8.2设计费的支付:承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评审修改完成后支付暂定设计费总额的40%;承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支付至实际设计费总额的80%,剩余20%设计费待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8.3施工费的支付

工程付款周期:以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支付依据(指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后的施工图预算范围内的)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6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getda.gov.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5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0773-8477102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永福县苏桥镇土榕大道一号

联系人:周习

电话:0773-313396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穿山东路18号英特莱庄园阳光40号

联系人:罗欢

电话/传真:0773-5888885

 

招标人(盖章):桂林经开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日期:2018年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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