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瓦房子镇三官营村2018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工程已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县瓦房子镇三官营村2018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朝阳县瓦房子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朝阳县瓦房子镇三官营村
4、工程规模:58元/m2(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及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6月1日开工—2018年7月31日竣工(61日历日)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工程,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从事建筑行业三年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附网上查询记录);
(4)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以前年度参与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允许参加此工程投标。
(6)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7)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8)中标单位必须具有施工及垫付资金的能力,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9)为增加我县税收,施工单位须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税费交到朝阳县国、地税局。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防伪)的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
①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企业信用报告
⑥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⑦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⑧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
⑨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2015年—2017年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附网上查询记录)
⑩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本工程项目班子成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资格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及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含一年)以上养老保险证明。(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时需五大员到场实名施工,如若五大员不到施工现场施工,建设单位有权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委托人及项目班子成员持以上证件先到朝阳县瓦房子镇人民政府备案登记,合格后委托人持(备案登记表)原件及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班子成员一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30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节假日不休)
3、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02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17日9时20分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五楼)(朝阳县柳城镇工业园区院内)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朝阳县瓦房子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00419988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
联 系 人:李爽
联系电话:0421-2639800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