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东大屯乡2018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工程已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县东大屯乡2018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朝阳县东大屯乡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朝阳县东大屯乡东大屯村、徐家店村
4、工程规模:58元/m2(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及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6月1日开工—2018年7月31日竣工(61日历日)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3)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以前年度参与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允许参加此工程投标。
(5)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6)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7)中标单位必须具有施工及垫付资金的能力,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8)为增加我县税收,施工单位须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税费交到朝阳县国、地税局。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防伪)的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
①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投标的,负责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资格证明书,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人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资料先到朝阳县东大屯乡人民政府备案登记,登记合格后持(备案登记表)及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30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节假日不休)
3、招标文件购买地址: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02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16日10时20分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五楼)(朝阳县柳城镇工业园区院内)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朝阳县东大屯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504219292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
联 系 人:李爽
联系电话:0421-2639800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