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建筑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编制报告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8-05-03 17:18:00   来源:四川政府采购
【显示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建筑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编制报告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511922201800016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5-03 16: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4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信用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已交纳投标保证金; 3.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 4.具有地质钻探丙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3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原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参加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提供其证明文件);(原件) 4、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的连续6个月的银行回单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或纳税发票;新成立不足4个月的供应商除外,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复印件) 6、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的连续6个月的银行社保缴纳回单或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不足4个月的供应商除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复印件) 7、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度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或财务制度),自然人除外;(复印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提供项目组成人员和配备的必需的设备清单(参照第三章格式文件)或有效的证明材料】;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和投标人、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原件) 10、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回执单或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等);(复印件) 11、提供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12、提供地质钻探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13、提供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1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信用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复印件)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特别重要): 1、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必须按照本章要求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本章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如有多页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 2、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标书发售方式 工作日现场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8-05-04 09:00到2018-05-10 17:00
标书售价(元) 500
标书发售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5-24 10:30
开标时间 2018-05-24 10:30
投标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开标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南江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13890558293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栋21楼1号,1872870911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郑女士,0827-5813999-801
预算金额(元) 33752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备注 采购预算:337.52万元(叁佰叁拾柒万伍仟贰佰元整); 第一包:49.44万元(肆拾玖万肆仟肆佰元整) 第二包:96.83万元(玖拾陆万捌仟叁佰元整) 第三包:95.17万元(玖拾伍万壹仟柒佰元整) 第四包:96.08万元(玖拾陆万捌佰元整) 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第一包保证金:0.9万元(玖仟元整) 第二包保证金:1.9万元(壹万玖仟元整) 第三包保证金:1.9万元(壹万玖仟元整) 第四包保证金:1.9万元(壹万玖仟元整) 交款方式:公对公或基本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巴中市巴州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账号:75760120000017961。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17:00时(以当地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特别注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须填写:“采购项目编号:xxxx”保证金!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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