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538麦岭至葛坡(原S203线麦岭至白沙)K8+000~K19+000段路面大修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DCH-201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G538麦岭至葛坡(原S203线麦岭至白沙)K8+000~K19+000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18〕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538麦岭至葛坡(原S203线麦岭至白沙)K8+000~K19+000段路面大修工程施工路段为二级公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县境内,大修路段里程长11KM,原有路基宽12米,路面宽9米,原路面类型为沥青面层。
主要技术指标:
(1)一般路段路面结构为26cm水泥混凝土面层+1.0cm沥青封油层+经局部处治的旧路面,路肩采用土路肩。
(2)村镇、下穿构造物路段路面大修结构为26cm水泥混凝土面层+1.0cm沥青封油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级配碎石基层+挖除旧路面和部分土基;路肩采用硬路肩,路肩结构层为3cm沥青表处+1cm沥青封层+23cm级配碎石基层。
(3)路面大修后,相应采用砼加高两侧路肩墙,相应抬高交通标志及防护栏,重新设置热漆交通标线,重新埋置里程桩、百米桩、轮廓桩、示警桩等设施。
2.2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范围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量如下列表所示:
合 同 号 |
长度 (km) |
20cm厚级配碎石底基(㎡) |
20cm5%水泥稳定碎石(㎡) |
1.0cn石油沥青封油层(㎡) |
26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 |
培土路肩(㎡) |
现浇混凝土路肩墙(m³) |
平交道口工程(㎡) |
钢筋混凝土防护拦(加铺段)(m) |
交通标线(热漆)(㎡) |
№1 |
11 |
26482 |
26482 |
102540 |
101645 |
14851 |
1819 |
1190 |
486 |
4088.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资质,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3年1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大修工程(或含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或累计成功完成过15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大修工程(或含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要求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8〕49号)的规定执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单位介绍信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核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全新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4标书费支付:通过现场报名的代理人于现场按4.2要求缴纳标书及图纸费用。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zzfcg.com/v.1/)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
7.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zzfcg.com/v.1/)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dot.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9.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公路管理局
电子邮箱:1321318639@qq.com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71—211594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74-2031047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