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滨海湿地植被种植工程(一标段)

2018-05-04 18:27:34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272018050322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转发国家海洋局财政部关于批复2016年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海渔发明电【2016】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滨海湿地植被种植工程(一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境内辽河口以西海域

2.2招标范围:施工图B10+B16自然潮沟东侧

2.3合同估算额: 1256.73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2018年5月31日开工至 2018年6月30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6其他要求:所用翅碱蓬种子籽需本地种,需经过业主检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兼投不兼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5月 4日至 2018 年 5月1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中级(含)以上园林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1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报名前资格审查,合格后凭确认函及携带上述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 年 5月11日16:00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8.8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确认后,请于 2018年 5月4日至 2018 年5月11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5月24日14时 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

联 系 人:李晋、徐奔

电 话:  0427-2660655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联 系 人:郝经理

电 话: 0421-2804868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标签: 海洋盘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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