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三峡库区兴山县昭君镇乡村旅游公路贺家沟至昭君桥段新建工程项目勘察(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8)8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库区基金、三峡库周交通资金、移民精准帮扶资金、国土地灾库岸治理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兴山县昭君镇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起于昭君镇贺家沟沟口处沿河路,终点位于昭君大桥北侧桥头,路线全长3.14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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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 |
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4.5米,行车道宽度:3.5米,载荷等级:公路--II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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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三峡库区兴山县昭君镇乡村旅游公路贺家沟至昭君桥段新建工程项目勘察,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的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等工作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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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周期 |
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一次性详勘,后续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招标单位要求执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5月 10日至2018年5月21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6.2 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日 15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柳关泉 联系人:卢炫政
地址:兴山县昭君镇和平大道188号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系电话:18272448678 联系电话:13260569275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①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②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 |
备注: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副本) ) 、 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 ( 副本) ) ,需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 原件复印件, , 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须提供近五年(2013年1月至今)已完成或正在承担的类似工程勘察业绩(类似环境综合整治(含沿江、沿河城市主、次干道业绩)一个。 |
备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均无法体现出“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原件的原件复印件。否则,该项业绩评委不予认可。 |
附录3 A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
备注:提供上述人员提供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
附录3 B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1 |
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
地质勘察人员 |
2 |
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
备注:提供上述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
附件2: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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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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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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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近5年(2013年1月1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环境综合整治(含沿江、沿河城市主、次干道)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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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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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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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察人员 |
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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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供评标委员会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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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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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第一信封初步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符合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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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标会 |
符合招标公告第 6.3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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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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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 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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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 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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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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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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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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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期限 |
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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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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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投标函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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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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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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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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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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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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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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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投标人的获奖情况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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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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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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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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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多专业组织协调、与相关建设单位配合的方法和措施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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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勘察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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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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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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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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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内容规定,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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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1) 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2) 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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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第二信封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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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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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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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投标价(1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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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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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排序 |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 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 一信封得分较高的优先;第一信封得分也相同的以第二信封投标价得分高 的优先;投标价得分也相同的,以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在先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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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三名,若不足三名,则推荐相应数量的中 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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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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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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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15分 |
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类似工程勘察业绩,每项得3分,合计最多得15分。 注:类似工程为沿江防洪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或沿江、沿河城市主、次干道。(提供合同协议书和(或)中标通知书的原件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均无法体现出“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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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3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者的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2)拟派驻现场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3分,其他技术人员每多一个高级职称的加1分。合计最多得5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3)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职能健全、分工明确、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相对最齐全者,得5分;机构设置较合理、职能较健全、分工较明确、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较齐全者,得2分;其他较差者得1分。没有设置项目管理机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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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12分 |
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市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奖项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6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奖项的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此项合计最多得12分。 注:以得奖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以获得的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分。(提供奖项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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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5分 |
勘察方案符合相关勘察规范要求,方案充分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勘察细致,技术思路完整清晰,与规划方案结合较为紧密,经济合理,可行性强者得10-15分,较好者5-9分,一般者得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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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招标项目勘察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 分 |
对工程要点进行分析,对国家及地方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进行说明,对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提出处理措施,阐述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相对优秀者得10-15分,较好者5-9分,一般者得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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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多专业组织协调、与相关建设单位配合的方法和措施 |
5分 |
多专业组织协调、与相关建设单位配合的方法和措施具体,可行性强者得5分,其他得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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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勘察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有质量目标承诺且保证措施具体详细、处罚措施严厉者得4-5分;有质量目标承诺且保证措施较好、处罚措施一般者得2-3分,其他0-1分。 有进度计划目标承诺、保证措施具体详细,且处罚措施严厉者得4-5分;有进度计划目标承诺、保证措施较好者、处罚措施一般者得2-3分,其他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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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与招标人配合的方法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包括后续勘察服务)的保证措施具体全面,可操作性强且有明确承诺者得5分,一般者得1-2分,较差者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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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
投标价得分 |
10分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2;(扣完为止)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1;(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