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新安县铁门镇庙头幼儿园附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铁门镇庙头幼儿园附属工程,洛新交易【2018】102号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8-04-37】
2.3建设地点:新安县铁门镇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预算控制金额:1609628.58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近三年(2015年度-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连续十个月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4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持有上岗证书,连续十个月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5 委托人连续一年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6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网页版打印件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1日18时00分(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TPFront/default.aspx)点击“交易登录”--“投标单位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如有疑问请致电新点公司网络技术电话:69921051)。63922311)。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新安县新城黄河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 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曹玉华、杨静娟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铁门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837954632
联系地址:新安县铁门镇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话/传真:0379-63628055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