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018-05-15 10:25:25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咸丰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17]163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咸丰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358亩,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民族剧院、博物馆(含非遗展示馆、图书馆)、文体公园、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规划展览馆、科技馆、新华书店及附属设施等。

2.2建设地点:湖北省咸丰县新城区(丁寨唐家坳);

2.3工程建安投资:总投资111283.74万元;

2.4本项目采购预算:2500万元;

2.5设计招标范围:咸丰县文化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建筑设计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各单体建筑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造价等专业设计;基坑支护、景观绿化、精装修、幕墙、消防、人防、市政、体育工艺及附属工程等专项设计;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报规、图纸审查、主管部门专项审查等;后续服务及招标人委托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附属工程设计等。

2.6服务周期:90个日历天(20日历天完成方案深化设计,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4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完成勘察工作,在初步设计前10日出具勘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以来公共建筑的类似服务业绩,所提供的业绩至少包括项目详细规划、工程勘察、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详细规划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并且均注册在本单位。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方可有效)。

3.6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报酬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公章)

3.8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1417时至20185211730(北京时间),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eszggzy.cn)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规定从“州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5.2 第一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www.eszggzy.c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689:00时整,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丰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21

联系人:杨先生       话:139072630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时代MALL写字楼802

联系人:王先生       话:0718-8270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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