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浠水县两河一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

2018-05-15 12:25:31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显示公告正文】

湖北省浠水县两河一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SJY20180503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湖北省浠水县两河一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咨询及勘察设计已备案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浠水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咨询费用初步估算投资约120万元。
2.2.项目概况
浠水县两河一湖系指陈庙河、新铺河及望天湖。
新铺河位于浠水县中部偏东,是浠水河的一级支流,浠水境内全长13km,流域面积84km2;陈庙河位于浠水县北部,是巴水河的一级支流,全长22km,流域面积179.5km2;新铺河和陈庙河是浠水县的两条重要的中小河流。长期以来,由于养殖业迅猛发展,加之养殖废污随意排放,致使两河流域黑臭弥漫,水生态遭受严重破坏,人居环境十分恶劣,对浠水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亟待开展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经济社会生态的良性互动与可持续发展。
望天湖位于浠水县西南部的巴水河与长江交汇口东面,流域面积169km2。由于围湖造田等历史原因,致使望天湖面积萎缩,不仅严重影响排涝调蓄,而且种植效益低廉,湖周经济发展缓慢,生态环境凋敝。当前,一江之隔的长江南岸鄂州顺丰机场已启动建设,望天湖为临港经济区的核心区域之一,为有机对接临港经济区建设,承载若干生产与辅助生产任务,须对望天湖片区实施综合整治,实现协同发展。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1)陈庙河及新铺河的截污控制、河道黑臭水体治理,河道景观工程规划设计等;2)包括望天湖片区退田还湖、水系连通等水利工程措施及后续配套湖区景观工程规划设计等。
招标范围:湖北省浠水县新铺河、陈庙河及望天湖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代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咨询及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不包括各阶段报批所需的专题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如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影响评价等。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在项目立项完成(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后启动,如项目立项被驳回或批复终止,本项目勘察设计活动相应终止。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工程完工验收,如项目立项最终被驳回或批复终止,项目后续项目相应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4) 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均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规定,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请投标人自行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落款时间须是本项目公告之日之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站 www.xsggzy.com.cn ,招标文件自行下载。
4.2. 投标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 5月20日23:59分止。
4.3. 本项目保证金 1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浠水县支行南城分理处;账号:  42001676639053000617-000079  ,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5日9: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是PDF格式拷贝至U盘),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一套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留作存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是PDF格式拷贝至U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浠水县闻一多大道58号,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5.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代表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送达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浠水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建设路123号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经济开发区蔷薇路华中智谷B3栋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 0713-4242058                        电        话:027-84217961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