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移民美丽家园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通山县移民局的通山县移民美丽家园建设EPC总承包项目,根据鄂财企发【2017】90号“省财政厅 省移民局关于拨付2017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通知”、鄂财企发【2017】95号“省财政厅 省移民局关于拨付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的通知”、通山政函【2018】1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7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计划的批复”、通山政函【2018】28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7年度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的批复”业主为通山县移民局,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资金。现经相关部门批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EP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人。诚邀具备条件的申请人参与上述项目的资格预审。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通山县移民美丽家园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1.2、项目编号:TC-CG-2018059
1.3、项目地点:港口村、慈口村、大竹村、长滩村、大坑村14个村等
1.4、采购范围:河堤浆砌、文化广场路灯、花坛、绿化村庄治理文化长廓、观景台公路、村庄绿化、发展产业养殖、村庄整治等及配套建设市政管网等的总图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采购和施工,公共厕所建设等。
1.5、质量要求:工程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1.7、预算金额:约3500万元;
1.8、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2.3、申请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求包含园林绿化施工和养护)和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2.5、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申请人自2014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市政工程;
(2)设计业绩:申请人自2014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设计。
2.6、申请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2.7、申请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申请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查询函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
2.8、联合体牵头人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l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企业“企业人员管理”项下“已确认人员”截图,且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该表中的人员。
2.9、近三年内(自2014年12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2.10、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报名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同时明确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2.11、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未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入围后,采购人将组织人员对入围的申请人公司综合实力进一步实地考察,并与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当面签订承诺书。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如果不足9家,采用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资源交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6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http://58.52.132.225:9003/ts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或包号,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五、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预审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 日9时00分
5.2、预审文件递交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通山县教育局10楼)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山县移民局
地 址:咸宁市通山县九宫大道279号
联系人:孔祥初 电 话:1339877205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新达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尚城国际2206室)
联系人:游偲 电 话:0715-8908318、18607249696 邮 箱:3504266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