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兴建高速出口路与京哈公路立交新建工程

2018-05-21 10:28:28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代码:04292018020239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岛市兴建高速出口路与京哈公路立交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兴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发20186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贴(资金来源),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 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兴建高速出口路与京哈公路立交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2. 招标单位: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

3. 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兴城市境内

4.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完成设计内容。

5. 招标范围:本项目起点位于葫芦岛兴城市东八里村国道京哈线(G102 K421+345处,终点位于葫芦岛兴城市白马石村国道京哈线(G102 K423+150处,路线全长1.805Km

本次设计内容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量清单编制、交通工程、后续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等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并在人员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资质业名人名名录 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企业业绩:

近五年(20131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年内曾独立完成过两条以上(含两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项目(含施工图设计)。

3.1.3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28日发布),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8518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5518日~2018518日”,其中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6)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3.1.4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或相关执业资格,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2条以上(含2条)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的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18日至2018522日,每 日上午0830 分至1130分,下午 1330分至16 30分(北京时间,下同),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业绩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信用评价报告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6809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00 分至 09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细地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1

    编:125000

联系 人:陈瑶

    话:0429-3216016

    真:0429-321600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号甲7

邮政编码:110004

联系 人:雷冬

    话:024-22731515

    真:024-22722958                                

 

葫芦岛市公路管理处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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