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预警监督中心建设项目
化验设备采购公告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栾川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预警监督中心建设项目化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栾川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质预警监督中心建设项目化验设备采购
二、 采购编号:2018-05-86
三、 采购内容:采购原子吸收1套、气相色谱仪1套、原子荧光1套、离子色谱1套、低本底测量仪1套、、超声波清洗器1台等设备及配套试剂、玻璃器皿、化学药品、工作台、通风柜、药品柜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 项目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五、 资金来源:财政;
六、 项目预算金额:壹佰陆拾万圆整(¥1600000.00元)
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八、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企业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化验设备经销商。
2、经销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企业2015年1月以来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以合同原件为准;
6、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人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络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8、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证明材料均为有效合格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整理胶装成册清晰完整的复印件,投标企业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发现有虚假证件及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对企业及有关个人进行上报处理。
(2)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报名。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 22 日至2018 年 5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 :00时至18:00时,在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栾川县鸾州大道大南沟桥东君山雅苑二楼)报名。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 日9 时 30分,地点为:栾川县工程建设交易中心评标室(栾川县住建局六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
十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栾川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3837962666
地 址: 栾川县君山路
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女士 常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667588
电子邮箱:lc66667588@163.com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