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跟踪仪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激光跟踪仪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沈阳沈飞国际商用飞机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激光跟踪仪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二路35号
2.2项目建设规模:按照沈阳沈飞国际商用飞机有限公司实际情况,拟定采购激光跟踪仪设备
2.3项目建设工期:/
2.4项目标段划分:1个
2.5采购设备的名称:激光跟踪仪及附件
2.6采购设备的数量:1整套
2.7采购设备的规格:一次定位空间距离测量范围:≥80m(半径);水平角度测量范围:≥±360°,无机械限位;垂直角度测量范围:≥±145°(以天顶方向为0°起点);系统需支持竖直、水平、倾斜、倒置等任意倾斜角度多姿态正常进行测量工作;测量软件要求配置Metrolog软件,保证软件版本与跟踪仪相匹配,且是最优配置
2.8交货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二路35号(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9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等许可经营的证明文件。
3.2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同类产品在中国国境内的销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代理供应商必须需提供制造商的合法授权,并具备良好的本地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至 2018年6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8室)持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13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确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沈飞国际商用飞机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二路35号
邮编: 110850
联系人:李晶
电话:024-8659873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8室)
邮编:110002
联系人:田志操
电话: 024-22892898-806
电子邮件:lncy_one@aliy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