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普通公路与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018-06-01 12:26:40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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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04152018020039 勘察|设计|

招 标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8020039

 1、招标条件

丹东市普通公路与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普通公路与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的函”批准建设〔辽交公项发(2018210号〕,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百分百投资,招标人为丹东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丹东市旭升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丹东市普通公路与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分别位于凤城市、东港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振兴区。该项目为改造工程。

  2.2本次招标为1个项目共划分为 2个标段,1标段招标范围分别为公路丹霍线上的老堡、林家台、长虹、凤山小学、一面山、凤北道口;饶盖线上的周家堡和李家店道口;鸡高线半拉岭道口;丹阿线样子沟道口。2标段招标范围分别为公路桓永线上的邵家堡子、徐家堡子道口;本宽线上的灌水镇、敬老院道口;鹤大线丹普道口;四冶线丹浪道口;抚丹线铁佛、导木沟、石城部队道口;二张线张喜道口。本工程为两阶段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工程的工可研、勘察设计,包括:勘测及工程地质勘察(含工程测量),工可研报告,全部工程的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征地拆迁配合服务、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清单、标段预算、技术规范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3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工期为2018710日-20188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资质等级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测量甲级或岩土甲级资质;3、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编制工可研报告的能力和经验。

企业业绩

1、投标人在近 5年(指合同签订时间<或服务开始时间>20135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独立完成过 1一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1一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任务。2、投标人在近 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一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  1一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桥梁的土建工程两阶段设计任务。

 

主要人员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1名):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近 5年内(是指任职截止时间在 20135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担任过1一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土建工程两阶段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 A级以上(含A级)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办理须知网址:信用辽宁网 www.lncredit.gov.cn”)。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61201865,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丹东市旭升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206室(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3-6号)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投标报名登记表》、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及上述原件的彩色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标段,售后不退。

   5.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标段,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622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1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东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5

邮政编码:118000

联系 人:邹晓伟

    话:0415-3866013

    真:0415-3866013

招标代理:丹东市旭升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3-6

邮政编码:118000

联 系 人:张雷 张丹萍

    话:0415-6167711

    真:0415-6167711

    箱:xsglzbdl@163.com

 

 

                              2018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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