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乐县同安河同安河段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8-06-04 17:26:04   来源: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平乐县同安河同安河段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平乐县同安河同安河段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HYZBZC2018-04

建设地点: 平乐县          

建设规模:治理河道5km   

工程总投资暂按人民币2250万元计。                                    

本项目上限控制价为:本项目项目总投资暂按人民币2250万元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整个过程的施工准备(不包括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总承包。

2.2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3工期要求为: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开始时间预计为 2018年7 月15 ,竣工日期预计为 2019年7 月 15,总工期为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节点工期:合同签订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及相应施工图预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①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其资质等级应同时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由施工单位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其资质等级应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2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52017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新设立的企业按实际发生提供)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3.4信誉要求:

①在最近一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 )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广西”网站查询相关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3.5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工建筑专业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职工。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5)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相关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6)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其相关证件、证书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限于联合体另一成员即施工单位)。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3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时签到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负责,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4投标人须出具有效的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4.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2018  6   5  900分至2018 6  11  17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865日至2018 6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到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如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资料,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另一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打印件(上述打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的委托人。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8  6  11 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拾  万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

账户名称: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荔柳分理处

专用账号:342812010108006973

8.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8 628 10 00 分至 10 30 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9、其他事项

10.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本处特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的委托人,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10.2 招标人约定:

201711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不良行为记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ipu.gov.cn/zhengwu/index.asp?ClassID=189

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8 6 28 10 30 分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乐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址:桂林市平乐县

联系人:潘工

  话: 0773-789372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汇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桂林市秀峰区篦子园小区1#号楼2
   
联 系 人:黄工       话:0773-28973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平乐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汇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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