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8-06-05 00:00:00   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渝发改投(201715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原警犬基地征拆迁补偿,招标人为重庆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重庆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迁建项目一期工程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9875平方米,包括犬舍4444平方米,教学及科研用房1481平方米,学员宿舍用房3160平方米,食堂及附属用房790平方米,以及绿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工程建设投资约6521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投资176万元。

2.2 招标范围

勘察内容包括:完成对应项目概况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初勘、详细勘察,超前钻及持力层检测、地下管网勘探以及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

设计内容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前期报件手续办理工作。委托专业如下:按照甲方使用需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平场、建筑主体结构、大门、给排水、消防、总图、精装修、信息化(安全技术)及环境绿化景观、道路、防雷等其他专业设计,所有二次深化设计等。

图纸要求BIM技术建模和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全部内容。

2.3 勘察、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不含各阶段设计审查)110日历天(方案设计阶段30日历天;初步设计阶段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50日历天);勘察周期30日历天(含在设计周期110日历天内),且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包括出具详勘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不实行报名,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20186日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jqjyzx.com)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629 14  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公安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

联系人:李珺、刘西威

电话:023-63960961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B508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3-677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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