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龙河都督大桥勘察设计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8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及农村小康路工程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8〕24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龙河都督大桥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万安街道、下路街道
2.3建设规模及标准:项目起点顺接都督大道站前大道段,呈东南走向,平行渝利铁路(靠上游约80米),跨越龙河后,向西与规划的丰石高速公路石柱西互通至南宾工业园区B区道路相接。按市政主干道标准功能建设,道路宽32米,桥梁与道路同宽,双向6车道+2×5米人行道,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线全长1650米,其中桥梁长约360米,引道长约1290米。
2.4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外业测绘、地质初勘、地质详勘等相关阶段的勘察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过程设计变更及施工过程中对业主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2.5 勘察设计周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中标并完成至少1个类似的1.6公里及以上的城市主干道勘察设计业绩(其中桥梁业绩为主跨跨径不得低于110米的连续刚构桥,桥梁业绩和道路业绩不限于在同一个项目)。
3.1.3 重庆市市外企业按照《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9文规定,2017年7月1日起,重庆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市外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
供重庆市市外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及在渝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拟派本项目人员须是已备案人员);市外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或新入渝的市外企业提供本单位以及项目所配备的设计从业人员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且入渝信息有效的截图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7日起登录“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查看公告,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及项目方案研究、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6月28日10时00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点:石柱县南宾街道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cqszggzyj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街道新开路77号 地 址:江北区红石路2号东和银都B座7楼
联系人: 邓老师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023-73326865 联系电话: 023-6702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