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决算、土地整治后重估及登记项目招标公告

2018-06-07 11:45: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决算、土地整治后重估及登记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镇资建【2018】GK-083

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决算、土地整治后重估及登记项目己由财采购GK097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镇平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决算、土地整治后重估及登记项目,建设地点为镇平县柳泉铺、遮山、郭庄、张林4乡(镇)。主要内容是对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工程复核、工程竣工决算、财务决算、土地整治后重估及登记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

第二标段: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决算

标段: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乡(镇)土地整治项目财务决算

标段:镇平县柳泉铺镇等4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后重估及登记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4 项目工期:

第一标段:以签订《工程复核合同》明确的服务期限为准

第二标段:30日历天

标段:收到本项目工程结算报告后15日历天内

标段: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3.2.1、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合格(在有效期内,且不在处罚期间)的工程复核单位,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的专业工程类别为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工程复核能力,(投标人拟派人员不得少于5人,且不得变更,但如标段实际情况需要则根据业主要求增加人员,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承担过类似的工程复核业绩;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不得与关联项目的监理、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

3.2.2、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工程复核能力,具有近三年承担过类似的工程造价结算业绩;

3.2.3、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审计能力,近承担过类似的工作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

3.2.4、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土地整治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能力,具有近三年承担过类似的项目业绩;

3.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时间:2018年67日至2018年6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及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投标企业证书及相关材料核对(详见该公告报名及开标时应提交的资料要求),并填写报名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提交资料合格的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款项名称,招标文件1000元/份(妥善保管票据,开标时提供原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发送时间: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对各报名单位发送。

4.4、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账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平支行

缴纳费用后的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并附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回执单复印件。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时间根据投标人所留的电子邮件地址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若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

五、投标人报名及开标时应提交的资料要求:(报名及开标时均需提供)

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被委托人的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一标段要求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及近三年类似的工程复核业绩一份;第二标段要求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三年承担过类似的工程造价结算业绩一份;第三标段要求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及近三年类似的工作业绩;第四标段要求相关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近三年承担过类似的项目业绩一份;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2、所有投标人须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报名时提交)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开标时提交)并加盖公章。

5.3、以上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整理成册的复印件一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申请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二楼开标室,并办理签收手续。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方式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镇平县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电话:0377-83866772

招标人:镇平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中段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7-6597171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

地址:镇平县新城大道与候庄路交叉口向西200米(新威福居小区院内1单元11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377-83961633


 
镇平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2018年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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