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涪江湿地公园景观恢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8-06-13 00:00:00   来源: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区涪江湿地公园景观恢复工程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2014778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龙泉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龙泉水利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补助、财政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潼南区涪江湿地公园景观恢复工程勘察设计

2.2 项目建设地点:潼南区涪江湿地公园

2.3 建设性质:恢复及新建。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原有公园景观恢复及增加功能等。

2.5 勘察设计周期:(1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完整优化方案设计并送审;方案审查合格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完整初步设计并送审;初步审查合格后25日历天内完成完整施工图设计并送审)。

2后续服务截止日期:至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全部竣工验收为止。

2.6 招标内容及设计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地勘、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施工工期延长以及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协助办理审计等规定事项等工作的设计服务等。具体工程内容包含对设计区域内进行沿河栈道、护坡、路基、路面、管网、绿化、路灯等设计。中标人中标后负责完成相关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设计人应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调整。每个阶段的设计成果均须经招标人及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2.7 设计深度:1.设计深度必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勘察设计内容要求:

1)必须满足招标人设计要求。

2)必须满足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3)必须执行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各级政府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4)必须执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

5)中标人在出具勘察设计成果[地勘、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前,其设计成果均需征得招标人的确认。

3.勘察设计标准:地勘及各项工程设计应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相应现行规范及标准等。

4.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所有勘察设计成果不仅要满足招标人要求,同时,需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

5.估算、概算和预算的编制包含在设计工作中,其费用已纳入勘察设计费费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对估算、概算和预算的编制支付费用。

6.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不另行计列编制费用。

7.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派驻工地现场设计代表,协助业主并负责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和局部变更设计。

8.配合业主完成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 外地设计企业投标:

市外设计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9号)规定:已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其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继续有效;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有效期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须通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统一填报入渝登记信息。

3.2 5 年(2013 5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与本次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设计业绩 1 个(业绩指投资额大于15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园林绿化设计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3.4 报名时间及方式: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于 2018     6 13 起,各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直接下载,不管知晓和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本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7 4 11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投标文件接收处:潼南区江北新城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国防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潼南区龙泉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观音社区大岩洞船闸管理所三楼

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13527536888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山顶道国宾城12514

联系人:樊老师

电话:1573018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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