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锦州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
一标段:辽宁省锦州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渤海辽东湾海域,距锦州市中心渔港东南13海里。
2.3 计划工期:以施工工程开竣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间全部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投标人近三年内已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相关类似海域);
3.4投标人需具备符合要求的BBB级以上(含BBB)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书香门第10-5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5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以及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5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16-7919152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报名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书香门第10-52号
联系人:杨颖
电话:0416-8906789、0371-67978566
传真:0416-890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