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
警示标志建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084号)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以交通运输部《关于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函[2015]387号)批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100%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人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警示标志建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位于长江下游南通(天生港区)至南京(新生圩港区)河段,航道全长约227公里,为保证深水航道整治建筑物和船舶通航安全,在原有安全警示标志基础上增加布设警示浮舟6座,抬揽警示浮5100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
I标段——警示浮舟建造;
II标段——抬揽警示浮建造与布设。
2.2.1工程内容:
I标段:警示浮舟建造施工,主要包括:
(1)浮舟(含钢制船体、锚及锚链等设施)6艘;
(2)警示牌(电子警示牌、太阳能板、电池及配套设施)6套;
(3)上述设备、设施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等;
(4)缺陷责任期维护与维修工作等。
II标段:抬揽警示浮建造与布设施工,主要包括:
(1)抬揽警示浮建造(含浮体、警示灯、钢架、锚系及配套设施等)5100米;
(2)上述设备、设施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等;
(3)相关水域的抬揽警示浮布设;
(4)缺陷责任期维护与维修工作等。
2.2.2计划工期:
I标段: 50天(预计2018年7月开工)。
II标段:60天(预计2018年7月开工)。
2.2.3缺陷责任期或使用维护(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I标段不小于1000万元,II标段不小于500万元。
3.2投标人须获得质量体系认证。
3.3 资质与业绩
I标段:具备二级II类钢质船舶生产许可证,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5个合格的100吨级及以上钢体船舶制造项目。
II标段:具备航标、浮标生产能力,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的制造或布设。
3.4投标人近3年(2015-2017)不亏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分包
I标段:浮舟船体不得分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7投标保证金3万元(电汇或保函形式)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开)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个人身份证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不提供邮购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7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2楼指定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hu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23号
邮 编:210017
联 系 人:李保平
电 话:025-58992823
招标代理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联系人:何雄久
电 话:027-87816666-8408 18971496598
传 真:027-87814667
电子邮件:857831705@qq.com
开 户 行:中行武汉市中南路支行(840085)
账 号:562557524480
2018年6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