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天等县天椒扶贫乐园(一期:天等县黎亮村农业综合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编号:CJFG2018254G) 招标公告

2018-06-14 00:00:00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等县天椒扶贫乐园(一期:天等县黎亮村农业综合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天发改基字〔201713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等县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天等县黎亮村。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83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AAA 级旅游厕所、天天等等标志景观、天天等等广场、文化长廊、辣椒文化馆、购物街、特色餐饮街、天椒种植园、旧渡槽景观、欢乐南瓜园、世界辣椒园(部分)、辣椒盆栽园、土农新村风貌改造、山地字体景观、景区北大门以及部分标识系统设施、智慧旅游系统设施、游憩休息设施、旅游交通设施、给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消防设施、环卫设施和相关景观设施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3291.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0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7月至20198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竣工验收(或试运行)”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

勘察内容包括(1)地质勘探;(2)初步勘查;(3)详细勘察。

设计内容包括(1)方案设计:设计红线范围内景观总平、绿化配置、配套建筑、场地竖向、夜景照明方案、道路交通等设计内容;(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修改和初步设计及概算;(3)施工图设计:含景观、绿化、配套建筑、道路交通、场地给排水、电力电气、配套建筑结构等内容;(4)预算编制与施工图审查(由项目牵头单位组织编制);(5)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承包人负责设计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内容包括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2)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勘察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桂建管201425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法人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施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6   14  日至 2018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   6   14  日至 2018    21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 1200,下午 1430 1700,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7 10  093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造价的20%,预付款分批分次支付:施工图审核通过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5%,承包人人员及设备进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zjt.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www.czjyzx.gov.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天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3521287

12. 联系方式

人:天等县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址: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398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三楼

    编:                                       编:530022            

人:李工                                人:汪崟、肖禾          

    话:13321715345                            话:0771-5587475            

    真:                                       真:0771-558747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cjzxzg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锦春支行 

                                               号:4505 0160 4783 0000 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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