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塘铺安置区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咸丰县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塘铺安置区勘察、设计项目

2018-06-15 16:25:22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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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塘铺安置区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塘铺安置区勘察、设计项目获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咸发改审批[2018]97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于2018年6月1日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因该项目的建设投资及建设规模发生变化,于2018年6月12日发布终止公告。现业主已经完善了相关工作,确认了建设规模及预算,经主管部门同意,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BHDZBC18018

项目概况:咸丰县丁寨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塘铺安置区勘察、设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9610.00平方米,具体详见地形图,拟建容积率小于2.5以内,总户数约2000户左右住宅及配套设施,其中90㎡的约400户,120㎡的约1600户。建设内容:高层住宅楼、临街商业、小区配套服务用房等。配套建设强弱电、给排水、消防、道路及绿化、景观等公共辅助工程。建设地址为咸丰县丁寨片区塘铺安置区。

项目预算:因本项目为估算投资,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采取优惠率的方式招标,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和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精神,在区间取费基础上优惠20%,再根据本次招标需要优惠50%作为拦标价。(此优惠率为最高限价,超过此优惠率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最终结算费率为:标准收费下浮20%×(1-中标优惠率))。

计划工期:勘察40日历(其中初步勘察20日历天、详细勘察2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地质勘察包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后续服务、工程测量),编制地质勘察(含测绘)报告书、建筑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修建性详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市政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概预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含综合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类似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相关业绩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证

3.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年限为近三年;(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3.5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由投标人于开标前3日内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后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应提供是否受过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等情况说明。凡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承诺,被发现存在此类情况,或被举报且证明属实者,一律按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3.8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9  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及拟派项目主要人员的网络查询或截图打印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信息表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619日至2018年625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eszggzy.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2018 7  16 日10时00分前,地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202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bggzyfwpt.cn/)、恩施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丰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50号 

联   系   人:伍先生 0718-6832201           郑先生 0718-67999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        址: 咸丰县楚署大道中段瓦窑沟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18-6668899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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