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新入特警服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06-20 19:02: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新入特警服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郑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新入特警服装采购项目

    郑财竞谈-2018-105

二、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用途及简要技术

要求

A

春秋特战服

251套

1870093.07

新入特警服装

夏季特战服

251套

冬季特战服

251套

特警战训多功能棉服

251套

特警战术马甲

251套

特警战训帽

251顶

特警战训腰带

251条

特警战训靴

251双

特警战训护膝

251套

特警战训护肘

251套

特警防毒面具包

251套

特警战术背囊

251个

特警全指手套

251副

特警半指手套

251副

特警贝雷帽

251顶

战训面罩

251个

三、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须同时为春秋特战服、夏季特战服、冬季特战服特警战训多功能棉服和特警战训靴的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及后续入围企业中的生产企业,被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具有参加投标的资格。

3. 投标企业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春秋特战服、夏季特战服、冬季特战服特警战训多功能棉服和特警战训靴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后)。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8.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郑州市财政局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9.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6202018年625(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发售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设计院F楼3楼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五、 谈判响应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

谈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626上午930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郑州市公安局东院一楼会议室

六、 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 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二七路1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696207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0371-66028275 66024384 传真:6602858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F楼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室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户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 41001531010050203901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2.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安部入围企业证明、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文件。(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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