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2018-06-29 18:08:00   来源: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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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清丰县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清丰县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

1.2采购编号:YGPYCG-2018-0629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实施地点:清丰县辖区内;

2.2 项目预算:6010884.03元;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采购范围:清丰县

2.7工作内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数据库建设及成果整理等;城镇范围内的0.05米分辨率的影像图,城镇范围外覆盖县域全境的0.2米分辨率的影像图,根据国家、省、市要求补充的工作任务。辖区面积为约833平方公里;第三次土地调查监控、管理软件代购;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三证合一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投标人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近一年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证明及单位缴纳社保原始缴费凭据(或真实有效的个人社保明细网页截图,网上截图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

3.5企业近三年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土类项目土地调查及相关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并提供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

3.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有不良记录者不予接受(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或网上下载的彩色查询告知函(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3.9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方法:

4.1报名时间:2018年7月 2 日~2018年7月 6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濮阳市中原路振兴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负一楼;

4.3每套文件售价伍佰元(¥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必须携带以下证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须的所有资料。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两套(胶装成册),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5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注:供应商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未缴纳和未分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9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7718991  18530329820

地    址:清丰县政通大道中段西侧

采购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6979009   18839325369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等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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